走马长城(12):一个文管所长的焦灼与无奈
带刀行者 于2005-11-04 14:31:50发表于长城小站修路取土古长城墙脚被挖
9月29日上午,记者离开右玉,沿109国道前往朔州市平鲁区二道梁,再次探访那里的长城。
“走马长城”之前,记者曾到二道梁附近的长城调研。当时还是8月份,绿油油的庄稼紧贴着长城疯长,一些庄稼甚至“爬”到了比较低矮的城墙上。在与内蒙 古清水河县交界的地方,长城与国道并行。当时,约六七十米长的长城墙基刚被“美容”过,新培的土还是湿的,但并未完全遮盖住挖掘机铲过的痕迹。据平鲁区文物管理所高平如所长介绍,右玉公路段今年6月修补109国道时,在长城警戒线内取土,对长城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长城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有关法规,其两侧各300米内为保护范围;50米之内为警戒线,严禁从事建设工程以及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受平鲁区科技文体局委托,平鲁文管所已于6月27日对右玉公路段做出处理决定:责令其立即将取土范围内长城墙基恢复原貌,并罚款5万元。
两个月过去了,记者一直惦记着这段长城,它们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
进入二道梁地界,记者看到,长城墙基两侧的庄稼都已收割,修公路时被破坏的长城墙基上重新培的土已经发白。在新土的上方,没有完全恢复原貌的墙基露着一道道灰黑色的印痕,就像给长城穿上了一条破裤子,露着屁股,很不雅观。
权限不够文管所护城乏力
在平鲁区文管所,高平如向记者介绍,1996年,他和同事们用米尺一米一米丈量了长城。全区长城总长37.07公里,其中洪水冲毁1710米,修路破坏360米,上世纪70年代搞农田水利建设破坏40米,上世纪80年代农民挖窑洞破坏70米……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共计2180米。现在,9年过去了,这个数字又增加了许多。
对长城正日渐遭受的自然和人为破坏,高平如十分心疼,但却是干着急没办法。由于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强制手段,他们对破坏长城的行为很难进行处罚。去年12月,他们发现在阻虎乡亥子峁附近的长城保护范围内有人挖掘铁矿石,便向公安部门报了案。不料,区公安局回函说,根据刑法及文物保护法规定,此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建议你所对违反文保条例的有关行为人根据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而在长城的另一侧,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的公安机关却对同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高所长拿出一份2005年7月26日的《内蒙古晨报》,上面报道说,6月份有5位农民在清水河县北堡乡长城保护范围内挖铁矿石,被当地乡派出所民警逮个正着,车辆被扣,还被罚了款。“作为一个事业单位,我们确实没有一点强制手段。如果请求上级单位文体局出面,倒是可以处罚,但结果肯定又是‘委托执法’,你想想,如果我们骑着自行车把处罚决定书送到现场,那些人会理我们吗?”高所长无奈地说。
至于在长城上种地,高所长说:“那更是没法管,农民太穷,罚得重了,他掏不出来,罚得轻了,又起不到惩戒作用。”谈话间,高所长不时拨打电话,结果总是无人接听。一问才知,还是联系右玉公路段。“还没收回罚款?”面对记者的疑问,高所长满脸无奈:“为处理破坏长城墙基这件事,我已经给右玉公路段打了无数个电话,但人家总是说没时间,顾不上处理这件事,让我再等等。财政局开的罚款单早就送到对方单位了,可现在3个月过去了,罚款还没有交上来……”
据了解,平鲁区文管所在职的职工仅3名,却担负着全区693处文物的保护工作,而全年经费仅1500元,连买取暖用煤的钱都不够。
本报记者 梁保忠 文/图
山西晚报 2005-10-17
编辑:火箭人
[ 返回 ]
[相关链接]